
結論
與其他國家所采用的強制投資審查程序不同的是,CFIUS 通常采用自愿申報程序。能源交易(包括處于開發(fā)階段的項目)的當事方,應仔細評估所有相關事實和情況,以確定某正在進行的交易是否屬于應受管轄的范疇。并非所有受管轄的交易都需要向CFIUS 通知備案。
如果屬于受管轄的交易,當事方則要決定是選擇向CFIUS 先進行咨詢,還是直接進行通知備案。來自諸如英國和加拿大等美國傳統(tǒng)盟國的企業(yè),一般會進行備案。建議中國風電投資的當事方,尤其是與中國政府具有密切工作關系的投資者,留意CFIUS 的審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