協(xié)合新能源(00182-HK)公布,于2020年7月20日,公司與獨立第三方訂立合同,采購一套風力發(fā)電設備以供集團位于吉林省之風電項目使用,代價1.96億人民幣(約2.15億港元),指采購合約項下買方應付之代價,包括有關供應商將提供之技術支援服務及技術培訓之費用、稅款、付運、保險成本及其他雜項費用。將以內(nèi)部資源及/或借貸撥支。
于中國興建風電廠(包括位于中國吉林省之有關項目)屬于集團之日常及一般業(yè)務范圍。根據(jù)采購合同采購風電設備為集團于其風電項目之部分普通投資。